从这里开始为正文。
特别儿童抚养补贴是支付给在家庭看护有精神或身体性残疾病的20岁未满的儿童的看护者。(只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址者的儿童及其抚养者。)
月额 50,400日元, 大部分持有身体残疾者手册的1级以及2级 疗育手册的「A」判定者
月额 33,570日元, 大部分身体残疾者手册的3级以及4级的一部分
※但是,内部残疾者、或者疗育手册「B」判定持有者等依据诊断书判断。
经过住址所在地的市福利事务所(住在京都市的人去各区役所)、町村役所进行申请,受到知事的批准。
一年分3回由邮局存款账户转账给与支付。
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-414-4585